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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Mar 23 Wed 2011 21:10
是上一篇文章的日期/時間,
當初離開的理由以想不起,
為了發表練習電腦課程再登入時,
試了兩次就想起帳密。
既然,還記得...
那繼續嗎?
可現在的時分直叫我去床上。
謀生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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